2018宿迁湖滨新区村卫生室招聘15人公告(2)
2018-08-16 16:38:0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社会事业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核、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八)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湖滨新区乡村医生工资发放标准执行。按月对乡村医生工作实绩进行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给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科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局纪检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并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986813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2893
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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