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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沭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2021-08-30 11:46:2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未知 社会工作者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21年沭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由宿迁华图官网同步未知整理发布,更多未知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沭阳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沭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沭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共4名。

      二、报考条件

      1.沭阳籍户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曾受治安、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④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须在门卫处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测试等防疫检查工作);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大楼7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27-80960766);

      4.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沭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照3张;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个人“苏康码”(报名前即可申领),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同时需持有与考生身份证姓名一致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全程需佩戴好口罩。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法律法规、党史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主要考察考生个人信用和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无违法违纪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沭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0960766、88321017。

      附件:沭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沭阳县司法局

      2021年8月30日

      以上即为《2021年沭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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