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宿迁沭阳县消防大队招聘24名消防人员公告
2018-05-16 17:34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宿迁华图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消防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学历 |
年龄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 |
初中以上 |
18-30周岁 |
24 |
身体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
男性,退伍军人、有车辆维修、驾驶B照及以上、体育特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⒌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⑵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⑶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⑷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17 日-2018年 5 月 25 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沭阳县消防大队(411)。
咨询电话:0527-80961118
报名、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消防大队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四)公示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后将由沭阳县消防大队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培训试用期3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上岗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劳务合同,两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可续签劳务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聘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免费就餐、服装和住宿。培训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175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600元/月,年定期增资200元/年,并缴纳“五险”。
在保证执勤的情况下采用轮休制,每周可休息2天。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沭阳县消防大队
2018年5月16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