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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宿迁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2)

2018-03-21 08:30 江苏人事考试门户 http://x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宿迁华图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27日9:00-4月9日16:0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4)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岗位代码08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6日—18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专业素质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www.sqrsks.com。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并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证明,以机构编制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同时还需提供本人最近一次《调资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现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一套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拒服兵役、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承担相应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决定不予录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27—84359272、84359053(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各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附件:

  1、《岗位简介表》.xls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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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州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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