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1903-1906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万达D区商铺梁清路274号(大润发向西150米)电话:0510-81081949

地址:常州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22楼电话:0519-8663300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人民路口金融城3号楼901-910室(盐城金融城浦发银行9楼)电话:0515-88270925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2楼2201-2204室(沃尔玛对面)电话:0516-83820959 0516-66659196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中心写字楼10楼1001-1003室(万达嘉华酒店旁)电话:0517-83925468、83925469、18751285841、18001409280

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北路87号国际商务大厦A座25楼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宿城区西湖路66号用世·水韵城11楼1105-1109电话:0527-88880978、18951361439

地址:宿迁沭阳县学府南路中央广场一楼门面(东关口颖都花园对面)电话:0527-87883550、18136302011

网报指南面授课网校课直播课|

问答砖题库师资|

招考资讯职位库试题|

微信微博QQ群照片修改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宿迁人事考试网 > 考试快讯 > 2018宿迁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20名警辅公告

2018宿迁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20名警辅公告

2018-01-09 15:21 江苏人事考试门户 http://x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徐州华图(http://xuzhou.huatu.com/)现将2018宿迁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20名警辅公告发布如下。可Ctrl+D收藏本页,方便查看。2017江苏事业单位备考QQ交流群343651734,关注徐州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xzhuatu)

  推荐:>> 2017江苏公务员培训课程 | 网校课程 | 备考图书

  2018宿迁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招聘20名警辅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洋河新区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3、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6、高中以上文凭,曾经从事过交通管理工作的优先,退伍军人或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2017年1月9日至15日,早上9:00—11:00、下午3:00—5:00,请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个人职业技能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照2张(背面署名),到洋河交警中队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加入招录微信。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检。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对公安及辅警工作的认识理解等。笔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按照笔记成绩1:1.5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面试。面试由洋河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从高到低录用。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七)录用。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包含岗前培训时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洋河新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薪酬待遇按照《洋河新区辅警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笔试、岗位工作能力测评、体检等工作安排通过招录微信通知考生,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招录咨询电话:0527-84352595,15162915158

  联系人:刘警官

  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

  2017年1月9日

徐州华图官方微信

(编辑:徐州华图)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培训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5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